最近事務所收到一位當事人的求助,語氣充滿無奈😟: 「律師,我明明當場就賠了兩萬塊,對方也簽名說和解了… 為什麼三個月後我又收到法院傳票,說他要告我【過失傷害】?」
很多人以為,車禍發生後, 只要在路邊拿張紙寫下「雙方同意和解、賠償兩萬元」, 簽個名,這件事就翻篇了。
事實上:這張紙,可能連一張擦汗的衛生紙都不如! 😱
⚠️【為什麼私下簽了名,對方還能告你?】
法律上,車禍涉及兩個層面:
1️⃣ 民事賠償:賠錢了事。
2️⃣ 刑事責任:【過失傷害】(有前科、要坐牢或易科罰金)。
如果你在和解書上只寫了賠多少錢, 卻沒有明確提到「放棄民、刑事訴訟權利」, 對方在 6 個月的【刑事追訴期】內,隨時可以因為「傷勢惡化」或「心情不好」反悔。💢
他可能會利用這招【以刑逼民】: 先告你過失傷害,讓你產生恐懼,再逼你掏出更多錢來撤告。
這就是為什麼許多人賠了錢,卻還是得進法院的原因。⚖️
🛡️ 【律師的保命指南:請鎖定這句關鍵密碼】
想要徹底斷開後患,你的和解書不能只有金額, 必須一字不漏地寫下這句【法律防線】:
👉「雙方同意【拋棄民、刑事訴訟權利】,並【撤回告訴】,且【不得再行追究】一切法律責任。」 📝
只要少了這句話,這份和解就只完成了一半!
💡 【專業律師的進階建議】
如果你擔心自己寫不清楚,或是對方看起來「來者不善」, 律師強烈建議你: 不要在咖啡廳和解,約在【鄉鎮市調解委員會】! 🏛️
為什麼要在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談和解?
✅ 效力強大:調解書經法院核定後,效力等同法院判決書。
✅ 斷絕後路:一旦在調解委員會達成和解,對方就「絕對不能」再針對同一事件提起刑事訴訟。
車禍發生的當下,人往往處於驚嚇狀態,這時做的決定最容易出錯。
為了省麻煩而【私下解決】,往往才是麻煩的開始。💥
如果你正處於【賠償糾紛】,或對方獅子大開口讓你不知所措?
別讓自己陷入法律陷阱,【專業的事,交給專業的來。】👨⚖️
立刻加入官方LINE私訊小編預約初步諮詢,讓律師為你的權益把關!
